◎承保對象:
適用性質為辦公、營業、加工或製造等非住宅者。
◎保險標的物:
(一)不動產:指建築物及營業裝修,但不包括土地。
(二)動產:指營業生財、機器設備、貨物。
◎承保之危險事故
(一)火災
(二)爆炸引起的火災
(三)閃電雷擊
商業火災保險附加險:
火災保險附加險係以附加方式,擴大其承保範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考量其財物可能潛在的危險依據實際需求,選擇加保一種或多種附加險,於加繳保險費後,由保險人加貼附加險條款於保險單上承保之。
1爆炸險
2擴大地震保險
3地震險
4颱風及洪水險
5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險
6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險
7恐怖主義險
8自動消防裝置滲漏險
9煙燻險
10水漬險
11竊盜險
12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
13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
14營業中斷保險
15租金損失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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