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決定要投保之前,有一些事情你一定要知道:
- 你一定要清楚的知道你所投保的商品內容,哪些會理賠、哪些不會理賠,哪些是在除外責任範圍裡面。
- 填寫要保書時一定要看清楚要保書上所寫的注意事項。
- 健康告知一定要據實以告,以免將來被發現後得不償失。
- 受益人與需要本人簽章的地方一定要親自填寫。
- 在投保繳費之後10天之後,若是反悔了,則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撤回已訂的保險契約,並且領回第一期所繳的保費。
填寫要保書
在你決定已經要購買保險之後,在填寫要保書時應該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 在填寫時要特別注意「要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的相關資料,尤其要特別注意「受益人」部分(包括順位及持份比例之註明)。
- 被保險人的職業以及工作內容。
- 要保事項,也就是你所購買的保障,包括產品名稱、投保額度、繳費期限。
- 繳費以及紅利的領取方式。
- 「健康聲明」,這是保險契約中最重要的,健康聲明一定要誠實告知,免日後申請理賠時引起糾紛。
- 簽名與印章一定要由本人親自簽名,「要保人」、「被保險人」都需由本人親自簽名。
- 一定要避免在要保書上塗改。
你的相關義務
* 你的告知義務
什麼是「告知義務」呢?
要告知什麼?要保人有義務誠實告知被保險人的工作、財務與身體狀況。由於保險契約是屬於「最大誠信契約」,所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在填寫要保書時對於要保書中所提到的各項事項與體檢表必須要「誠實告知」。
而你是否有誠實告知、填寫相關資料,其實會影響到保險公司對於被保險人的危險估計。
若是刻意隱匿或是告知與事實不相符合的情形,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將有可能不理賠甚至解除契約。不過,如果要保人可以提出未告知的事實與所發生的保險事故原因並無因果關係,那麼保險公司還是需要負起理賠責任。
* 請求保險金的義務
當保險事故發生時,要保人與受益人有義務要在保險公司規定的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並且準備好相關文件申請理賠,以免影響到自身的權益。
* 你的通知義務
在什麼情況下你應該要主動通知保險公司呢?
保險公司無法隨時掌握被保險人的變動情形。因此,當要保人的住所變更、被保險人的職務、職業變更還有保險事故發生,都有義務要主動通知保險公司,以免影響到自身的權益。
* 按時繳交保費的義務
保費逾期不繳有沒有關係?忘記繳交保費怎麼辦?
保險公司在保戶忘記繳交保費後會給予一段寬限期,在這期間之內保障所擁有的保障繼續有效,但是當超過這段寬限期,而保費仍未繳交,契約就會從寬限期的次日起停效。
年繳、半年繳的寬限期為催告通知寄達的隔日起30天內。
季繳、月繳的寬限期為保費應該繳交日期隔日30天內。
你的相關權益
* 契約撤銷、解約與轉換權
在買了保險之後,可以後悔嗎?在買了保險之後,你可以撤銷契約。但是,你必須要在買了保險10天之內才有這個權利。在你繳交第一期保費之後,你的壽險業務員將會拿一張「保險單簽收條」給你,並且請你在「保險單簽收條」上簽名。從你簽名日算起,你將有10天的猶豫期,在這10天之內你隨時可以撤銷保險契約,而且取回你所繳交的保險費。
當過了這個猶豫期,雖然你還是可以隨時解約,不過解約之後你的保障會馬上消失、再次投保時保險年齡將會增加。所以建議你最好是採取轉換契約的方式,以免浪費之前所繳交的保險金,因為轉換後的保單可以追溯到最初的投保日。保險年齡將會以你當初投保的年齡計算,保險費將會比重新購買便宜!
* 保單復效的權利
當保單被停效了該怎麼辦?
若你因為沒有繳交保險費,而且時間已經超過保險公司所規定的寬限期後,你的保險單將會「停效」,也就是說若是被保險人在「停效」期間內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不需負起賠償責任的。不過,保戶可以在保單「停效」2年內隨時向保險公司辦理「復效」。不過當這2年的期限一過,你的保單效力將會永遠消失。
* 利用保單貸款的權利
聽說保單可以拿來貸款,這是真的嗎?要跟誰貸款呢?
當您繳交的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就可以以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九成左右向保險公司申請貸款。
* 變更要保人或受益人的權利
在要保人與受益人確定之後,還可以變更要保人與受益人嗎?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必須具有「保單利益」關係﹔像是本人或家屬、提供生活費或教育費之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而「受益人」是由要保人來決定的。
當「要保人」想要進行「要保人」的變更時,要保人必須填寫「保險單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經過保險公司的同意之後,契約轉換才算生效。
而當「受益人」要進行變更時,要保人必須填寫「保險單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不過必須要經過「被保險人」的同意,而且要記得通知保險公司,以免日後引起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