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被保險人終身為保險期間,死亡發生時保險公司依契約所約定金額立即給付保險金。
保障內容如下:
一、生命末期保險金
二、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給付金額為保險金額、應支付之保單紅利與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未到期保險費之和。
三、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全殘狀況者,保險公司給付「全殘保險金」,給付金額為保險金額。給付「全殘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提供終身保障的人壽保險,被保險人履行繳交保費的義務,則無論被保險人何時身故,保險公司皆須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是一種沒有特定期限的死亡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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