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已繳保費落於財務報表確定日至該期保費有效保障終止日之間的已收取而保障尚未過期之部份,比例提撥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目前傷害保險及保險期間一年以下之健康保險,一年定期壽險,法定應提存之未滿期保費準備金不得低於當年自留總保險費收入之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