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遞延年金,是一種「零存整付」的觀念,而且區分為兩各階段:一為累積期,另一為清償期;也就是保戶先繳費一定的期間(累積期),再由保險公司在一定期間或保戶退休後開始給付年金(清償期)。該年金可以躉繳保費或分期繳保費方式購買。如在年金開始給付前,被保險人即身故的話,保險公司有時亦得分期或一次退年金帳戶餘額給予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