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指被保險人於壽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疾病或遭遇意外傷害,經保險公司指定醫師依據醫學及臨床經驗認定,其平均存活期在六個月以內者,認定為「生命末期」。 被保險人經診斷認定為「生命末期」者,保險公司按契約約定給付「生命末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