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也叫投保人,是指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人壽保險契約,並負有繳交保險費義務的人。要保人必須是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之人,如果沒有保險利益,保險契約就會失去效力。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以下幾種人具有保險利益,也就是說,要保人可以這些人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