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身體或心智之部分或全部殘廢,而無法從事原來的工作或與本人之教育程度、訓練或經驗相當的工作。目前國內現行的意外傷害條款中將殘廢分為一級至六級,其中第一級為全殘(TotalDisability),給付比例為約定保險金額之百分之百,二到六級為部份殘廢(PartialDisability),如第二級殘廢的給付比例為約定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七十五。